再談原罪


        好幾年前教神學時,談到創世紀只不過是一個寓言,有同學在小休時一臉沉重地來問:「真的是寓言?我主日學時不是這樣學的……
        對不起,同學(以及其他在主日學為亞當厄娃而倒抽一口涼氣的朋友),我們有原罪,並不是因為原祖咬了一口禁果,這只是一個象徵,一個概念,一個意象。
        那麼,禁果是什麼意思呢?
        不同神學家各有論述,這裡只提其中一點:自我。
        原罪就是一個有問題的自我。
        亞當厄娃為什麼想吃禁果?因為他們幻想在吃過禁果後,自己就會成為一個更好的自我。這正是我們此時此刻的問題,即我們總不接受此時此刻的我,而幻想有一個更好的我,企圖透過一段方法、手段、物件,令我成為我心目中那個我。
        正因如此,吃過禁果的人,「眼立即開了,發覺自己赤身露體(3: 7),就是要說明,禁果只是幻想,它所代表的智慧,就是人有限的智慧,而憑此智慧,我們只是發現自己有問題。
        但是,我們不是放下這個有問題的自己,而是掩飾。吃過禁果的原祖,避免天主,指責伴侶,錯的總不是自己,而是其他人。
        自我,捍衛自己,覺得自己是對,用不同的方法都要證明自己是正確,即使這會破壞關係,仍然要如此,就是我們每一個人最根本的罪了。
        在過去四個月,撫心自問,你有多少次,為了肯定自己是對,而破壞了關係呢?
        你即時會想:因為我堅持的是正確。
        原罪要講的,不是道理上的對錯,而是更深一層去拷問你:究竟是對錯?還是你的對錯?
        無關對錯,關乎的是你自己。
        既然道理已在,它昔在、今在、永在,無論你堅持還是不堅持,無損真理半分。
        但是,我對與我錯,這裡的「我」是行先的。不是道理的問題,而是我的問題。我不願意被否定,我不願意被反駁,我要真理在自己的手上。
        不是暴徒有沒有收錢的問題,而是我堅持他們收錢的問題;
        不是自殺者是否被自殺的問題,而是我堅持他們被自殺的問題。
        要列舉,太多了。這是很奇妙的事:在大時代大時局裡,自我沒有變得謙遜,反而無限擴張,身邊愈來愈多人都堅信自己所相信的事情,而不願接受滄海一粟,只能順潮浮沉。
        經歷了四個多月的練心,基督徒不是要更堅持,而是要更批判自己。這批判,是放下自己的過程,透過巨大的社會事件,複雜的世事變幻,讓我們明白,這個「我」,不是真理反是限制。
        至少,意識到自己是有這個限制。

留言

lscpeterman說…
我好記得你在堂上講過原罪的其中一個面向: 結構性的罪,並以星星咖啡做例子。我覺得好有趣,所以印象甚深。

睇完你"自我"呢個角度之後,我覺得呢個角度更有趣,令到我好想向你求教,仲有神學家們仲有D咩角度睇"原罪"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