培育自己

談倫理判斷方法,有朋友感嘆,即使如何客觀,也說服不了別人。
學習倫理判斷的方法,本來就是培育自己,從來都不是用來說服別人。
教導倫理時,提出各種審視事情的方法,不同的模式,各自不同的原則等等,都是為自己澄清問題而用的。透過這些,我們可以把問題看得更清楚。
然後,才下自己的判斷。
認識不同方法,最大的好處,是意識到自己如何下判斷,這判斷有多少的局限。當遇上不同的判斷,就可以重新審視自己所採用的模式、原則、規律。重新推演。又或當自己遇上新的資訊,可以把它納入自己的推論過程,就可以有新的判斷。
當你習慣這樣做,就會養成了「判斷只是判斷,它不等同於我本身」的感覺,往後就可以較容易做出調整,當有新的資料出現,又或從另一個角度來思考。
沒有受過訓練的人,不一定不能作出(一時的)正確判斷,但從長遠來說,很容易陷入我判斷故我在的問題。太多人做判斷,不自覺地脫離本來的用意,就是把事情弄明白清楚這一點,而走向「這判斷就是我的價值,誰說不對就是說我不對」。
當作出判斷的人,把判斷與自己的價值連結起來,自然不可能被說服,因為這等同要對方否定自己,這是不可能的。
不要說價值觀這麼抽象,買錯股票蝕了錢的人,誰願意承認?你今天問人家什麼價位買中海油,等同冒犯人家的人格。客觀數字尚且如此,何況抽象的是非對錯。
學習倫理判斷,正是讓自己學習,不要把自己的價值與判斷過度連結。誠然,判斷必然是源自己身,但它的對錯,不等同否定或肯定自己。我們不斷作判斷,又不斷反省自己的判斷,在這個動態過程裡,才可以令自己成為一個更成熟的人。
就是如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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