權力好滋味(2)

   

    《鏗鏘說》裡,羅致光局長說自己真的沒有想到,那麼多人要在街食飯。

        這讓我想起某些父母。

        某些父母,會興緻勃勃地說自己對子女做的「壞事」。「我個次真係罵到佢狗血淋頭,後來才發現唔關佢事,但我當時點知啫,鬼叫你激嬲我

        試想想,如果對象是朋友、愛人、父母等等,你發錯脾氣後,即使事隔一段日子,會否得意洋洋地,拿出來說事呢?當然不會,難道想對象罵頭來嗎?

        那麼,為什麼總有父母,會拿自己在子女身上做的錯事來說事呢?

        因為權力。

        因為我即使說,子女都不能夠出聲。因為我是父母,你是子女。

        所謂「父母官」,同時有兩個面向。父母關愛子女,但父母亦可以操控子女。

        明乎此,就明白羅局長為什麼把醜事當常識講。因為做好也好,做醜也好,我的屁股坐在這個位置,下一件好事也好,醜事也好,都是我話事。

        這不僅關乎局長,其實是每一個人都要小心的問題,當我們有權在手,我們是待之以慎,意識到自身對別人產生的影響,不要傷人,還是盡享「自主自由」的快感呢?又或是漠視別人的存在呢?

        父母如是,父母官如是,即使是我們也要常警覺,自己是否也享受權力好滋味。

 (圖片來源:TG反送中文宣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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