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生忽如寄

 


      今天的基督徒,穿戴體面地上教堂,而在某些地方,還是一種身分象徵。那麼,在二世紀時基督徒,又是如何過日子。在《致狄奧尼書》裡,這樣描述當時的基督徒的生活:

「基督徒無論居住地方、語言、或服飾,各方面都與其他人沒有分別。他們沒有獨特的居所也無專用的語言,更無標奇立異的生活方式。……他們隨意地居住在希臘人或外邦的各城市中,入鄉隨俗,適應當地的衣食及生活習慣。他們處處都表現出模範的社群生活。」

雖然當時的基督徒生活正常過正常人,「但卻受眾人迫害」、「但卻控訴、判斷他們,人將他們致於死地」、「他們被蔑視」、「他們被侮辱」,總而言之,任何人都看基督徒不順眼:「猶太人敵視他們,當他們是異邦人;希臘人迫害他們,但凡仇恨他們的人都不清楚他們仇恨的因由。」

因著信仰而被迫害的基督徒,又如何反應呢?「他們自己貧窮,卻令人富裕,他們一無所有,卻飽享豐足,他們被蔑視,但卻從中尋到光榮,他們被侮辱,但卻藉此而使自己的清白更顯著,被詛時他們祝福,被辱罵時,他們報以尊敬,他們到處行善,卻被視為惡人,被人懲罰。被罰時他們歡欣喜樂,好像接納生命大恩一樣。」

為什麼當時一如常人的基督徒,卻能做出愛仇那樣異常的行為呢?我想起耶穌說的這句話:「我的國不屬於這世界(18: 36) 《致狄奧尼書》也有類似的意思:「他們旅居此世,但實在是天鄉的子民。」既然這裡只是暫居之所,只要做到自己要做的事,其他東西,未必要太介意。正如我們在旅程裡,願意早上四時爬起來,花一個多小時,行上某個山頭上,看一個日出。辛苦嗎?辛苦,不過,只是偶然的一回,難得的一次,我們願意受苦,為的是更大的意義。

在這段文字的一開首,其實已經把一切說明:「眾所周知,他們居於本土,都有如旅客。」現世只是寄居之所,暫時的經歷,所以無論環境順逆,還是有一天回到真正的生活裡,這令人對這刻的生活,感受不同了。正因如此,二世紀的基督徒,在更大的迫害裡,不僅活下去,還吸引更多人下決心,申請移居天國的簽證,即使要用自己的血來簽名,還能含笑地迎向鬥獸場這條特殊甬道。 

Photo by Lili Popper on Unsplash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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