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路漫漫

 


        我是2002年完成宗教學學位,往後因緣際會,走上神學培育這條路。快20年,仍然覺得長路漫漫。

        事緣在上世紀七十年代開始,天主教信仰的表達,有一個方向性的改變,但大部分教友所學的道理,並不是這一套,而他們不少仍是慕道團的中堅,於是新一套表達,雖然已經五十年,仍然是少數。

        舉例來說,有關死後審判這說法,大部分教友仍停留在「天主是法官,把我的一生播放出來,最後定罪,決定我去天堂、地獄還是煉獄」的表達。但在新的表達下,「審判」只是決定性的表達,即指我們死亡這一刻,一切就已經決定了,不可再改變,就如同法庭下判決這樣。但重心不再在這一刻,而是在這一刻以前,人與天主的關係。在死亡前一刻,人是否決心抉擇天主,放棄自我,這才是死亡時「審判」的關鍵。

        那麼,人為什麼在死亡前會選擇天主呢?這就視乎人在自己一生裡,是否能夠時常會真善美同行,用信仰點的語言,就是能夠維繫天人盟約。如果人在自己的一生裡,遇上各種大小事上,都選擇真善美,形成一種人生傾向,那麼,到最後就水到渠成。這就說明人為什麼要領洗信教,因為這有助人在自己的人生裡,修德成聖。

        不過,人到了死亡前,拋卻世情,可能就可以看清楚自己真正追尋的是什麼,因此在死前一刻,幡然悔改,也一樣可以在死後與天主一起。這說明願洗的道理,也解釋了在死前要病傅、領臨終聖體的重要性。

        人的選擇固然重要,但在選擇之後,人直觀天主這圓滿的真善美,要和天主天天在一起,就需要像天主這樣愛人,包括寬恕曾經傷害自己的人,以及尋找別人的寬恕。如果未能放下過去的一切,成為圓滿的愛,就是處於煉獄的狀況了。這解說,提醒我們,現世的人生經歷是重要的,在此時此刻就與別人有圓滿的關係,不用在死亡後,塞在煉獄的路上。

        當然,這說法與聖經裡的用詞不完全吻合,於是又要學習聖經的注釋與詮釋,明白聖經並未逐字無誤,我們今天談的聖經真理,不是按寫作時的世界觀來決定云云。

        總之,這種表達較切合現代社會的狀況,解說也較容易進入人心,但為接受傳統表達的教友來說,「審判」不是天主主導,煉獄不是用火燒到乾淨,就不容易接受了。個人經驗,與沒有信仰或信齡較淺的人說這套,較容易,與老教友解說,往徒說完一回,下一次又變回原來的一套。

        推廣這套新的表達方法,目的還是想更多認識天主教信仰,採用這套人生觀,度更豐盈的生命。只是,廿年過去,不能說無效,卻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。如果你覺得這種新的表達方法,也有吸引力,歡迎你去認識、學習,再在你的生活裡,傳給其他人,這就是讀神學的意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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