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種我果

 


          我們痛苦,其中一個原因,是我們相信痛苦是來自外在的因素,是一個客觀存在的事物令我痛苦,所以痛苦就變成一件不可逆轉的東西。因為香港已經不是我的香港,所以我痛苦;因為老公總打機不湊仔,所以痛苦;因為工作很多,所以痛苦。

《被討厭的勇氣》用一個例子說明,我們的情緒不是因果論,即不是因為一個原因促使情緒出現,而是目的論:兒子把你心愛的花瓶摔碎了,你氣得呱呱叫,大鬧兒子之際,電話響起,原來是老闆打來。如果你的憤怒是來自摔碎花瓶,你應該是很憤怒地接電話,但是,你沒有,當你知道對方是老闆,你甚至可以有講有笑。

事情確實會激起你的情緒,但它不是控制你的,而是人覺得,在這情況下,這是自己最優化的選擇。兒子摔破花瓶,你覺得:

(1)   要還以顏色好警告他;

(2)   他沒有反彈能力。

情緒沒有控制你,不然,你會大聲向老闆說:「我宜家心情唔好,我冇咗個花樽﹗」

岸見一郎這說法,我不覺得是真理,但確實可以破掉我們的慣性思維,真的去探究自己的內心。很多時候,我們好唔開心,因為我們覺得好唔開心先合符自己的人設,痛苦可以證明自己是啱的,總之,唔開心不是全因為不開心的事,而是與「我」本身有更深的關係。全然的因果論,並不是真的,故此內省一下,有多少是外來的,有多少是自己的目的,有助自己減輕情緒帶來的痛苦。

佛家的說法其實是更準確,要擺脫痛苦,就要擺脫執我,正是我們執著於自己,而這個自己,同時是你建構的「假我」,所以它是吞食人的痛苦而存活的。痛苦所以難以擺脫,因為自己把痛苦與「我」連結起來,結果要拔除痛苦,等同於拔除自我,這是很難做得到的。

香港沉淪?不少關心香港的人仍然可以平靜生活。

身邊人不關心自己?不少人一個人精彩。

工作磨人?不妨細察,有多少工作的細部,是你自己不放手呢。

「真係唔得,要我咁樣做嘢,我真係過唔到我自己。」

對,所以痛苦不是客觀的工作量,而是「過唔到你自己」,你是透過「我係好有要求的人」來自我肯定,這肯定為你來說很重要,所以你堅持,結果附帶傷害是好痛苦。

保祿說誇耀自己的軟弱,也可以作如是解讀:接受自己不是一個好爸爸,好媽媽,好仔女,好員工,好朋友,好人。接受自己就是有脾氣,有情緒,會懶散,經常顧此失彼的人。

能夠接受自己不好,就是讓天主來帶領自己,而保祿在天主的帶領下,走向真正的人生路。

電影畫面:女主角失聲痛哭,說:「點解我已經盡咗一切的努力,點解我都唔可以開心?」電影裡極淒美,但現實生活,我想說:你可以不開心的,同時也可以不努力。或許,這會冇咁唔開心。

再心裡的一句:只要你願意,(慢慢地)就可以開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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