棄絕罪惡

  


        領洗時神父會問候洗者:「你是否棄絕罪惡?」大家都答棄絕。

          是否真的棄絕呢?如果真的一領洗就棄絕,彌撒就不會每次都唸悔罪經了。

          既然我們都不能棄絕罪惡,為什麼教會要我們說棄絕罪惡,而在我們做不到時,又不把我們踢出教會,反而不斷幫助我們,繼續對抗罪惡呢?

          教會教導教友,簡化來說,有兩種語言,一種是聖化的語言,一種是牧民的語言。從絕對來說,教會的所有教導都是由聖化的角度來出發,即人應該成為基督,我們應該神貧,奉天父旨意而行,放下一切,全然歸主。我們不應該早睡早起,每天參與彌撒,愛身邊每一個人,粗茶淡飯仍然常懷喜樂,遇上任何事都相信是天主為自己特意安排,所以遇上車禍都要感謝天主。

          這種聖化語言的表達,在中世紀是最高峰的,所以很多教友長期都不敢領聖體,因為自己不配。

          後來,教會愈來愈多採用牧民的語言,就是從人本身出發,不再從神的眼光來審視一切,接受人的限制,以幫助人走向成聖為目標,而非把聖化成為一把尺,每次都拿來衡量你。你睡過了頭參與不了彌撒,不再強調它是大罪,你會落地獄,即時要去辦告解,不然你就大鑊了。我們不會警告一個長期不參彌撒的教友犯罪,相信他會落地獄,而是體諒他在人生的路上有起有落,相信他有一天會重遇天主。

          換言之,即使是成為教友這回事,教會不會再採用「硬指標」,自然也不會採用「背教」這種論述來描述離開教友的人。深思一下:你領了洗結果不再參與教會,是背叛天主的,在初期教會,這是要用一生來補贖的事情。

          詭異的是,教會不再採用天主的眼光來看大部分事,卻仍然有部分事情,用圓滿的尺來衡量當下的狀況,而這就是大部分與性有關的問題。

          教會強調婚姻是圓滿的,這就是聖化的語言,即人應該如此,最終是如此。但這種聖化趨向圓滿的做法,沒有配合到牧民的語言,不會如同領洗這樣。試想想:如果領洗是與基督同死同生,是穿上基督,那麼,離開教會應該用更嚴厲的法律來規管。教會不再用法律來要求領洗,卻繼續用法律來對待婚姻,就是一種不一致的取向。

          其他關係性倫理的問題,都有相類似的不一致,不再不細談了,說下去就俾人鬧了。不少人會來問我有關婚姻倫理的問題,我的意見很簡單:你在成聖路上已經有很多阻礙,這只是阻礙之一,既然如此,接受限制,但心懷天主,在自己的不圓滿中保持成聖之心,這才是最重要的。

         Image by Gerd Altmann from Pixabay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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