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學相長


          昨晚是教的某一課程的最後一堂,遲了近十分鐘落堂,近年罕見。

          這兩個多月做了很多工作坊,收回來的評估,最叫我開眼界的是,大家都比較喜歡自己講。我不知道有多少是因為參與者是老師的緣故,但看到大家「最欣賞環節」,為數不少是「討論分享」,我覺得,自己也要改變mindset

          一向教書都不喜歡讓學員分組討論或大組分享,總覺得大家都是吹吹水,而且很難控制狀況。今回遲落堂,正是因為大組分享超時。不過,這兩個月的工作,讓我意識到(其實一直都知道),學習的主體,還是在學員身上。即使你教得幾多,進不了他們腦袋,說得天花亂墜,都是亂墜在地上而已。

          這十多年的培育經驗,遇上這個新的工作經驗,更令我反思,「學與教」這個以「學」行先的教學態度,需要落地。願意接受信仰培育的教友,他們有別於學校的學生,一方面是他們的學習動機更強,另一方面是學習能力很參差。這十多年的經驗,我們還是傾向教高材生,本身具備足夠學習能力的同學,不少也大放異彩,真的學到要學的東西。但是,更多一般教友,他們或學歷不高,或本身受的訓練並不適合學習神學這類近於哲學的思路,如果我們不貼近他們,其實效能是很低的。

          不過,話說回頭,究竟多讓他們說,又如何可以做到學得更好呢?我也不敢有信心保證。眼前看到的最大好處有二:首先是可以較容易弄明白,學員不明白什麼。透過他們分享,你才會知道,一些導師以為很簡單的東西,就是卡住學員繼續學下去的概念,能在分享討論時說明白,就會增進學習果效;其次,分享就是學員要重複剛學過的東西,這有助鞏固知識。

          然而,做老師的心魔,總是很難克服:自己講咗就覺得真實地教咗,學員傾咗就唔知傾咗乜。

          其實,我自己就是典型例子:點解你覺得我教得好?因為同一樣嘢,我講過好多好多次,並且答咗各式各樣的問題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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