口福

 


          下個月一家人去日本,這段日子有空就看短片,大量旅遊片都介紹美食。

          我自然想起台灣作家陳雪的一句話:「我常說我是個有口福的人,因為我吃什麼都覺得好吃」她說這句話,因為年輕時窮過苦過,母親不懂煮食,所以吃了許多不好吃的東西,結果稍為好吃的東西,已經很好吃。我不太覺得自己在飲食上苦過,但可能生來味覺遲鈍,真的分辨不出食物的微妙分別。誠然,鮮魚不鮮,肉質如何,我也可以粗略分辨,但到了再高端的美食,特別是那些用複雜方式組合的食物,我更視為畏途,如要我花大錢排隊來吃,敬謝不敏了。

          為我來說,坐在不多人的M記食蝦堡,一定比要預約的Omakase吃得愉快。我相信Omakase的食材更鮮美,但想到花的時間與錢,我覺得隨街一家壽司店也不差呢。

          這裡不是說對錯高下,而是個人的品味的形成,在一般的範圍內,各自按自己的感覺享受自己喜歡的東西就好,不用理會別人喜好,享受粗糲之食,也不錯。正如村上春樹在《舞舞舞吧》抱怨寫食評,因為食評左右了人的選擇,其實各人按自己喜歡,吃自己想吃的就好了,食評往往搞垮了食店的質素。

        為我自己,嘴不刁是一個祝福,吃不出精緻味道並不覺得遺撼,因為如此,吃一個大家樂的焗豬扒飯、KFC的雞脾與M記的蝦堡都是美食,感覺很好呀。相比食物的味道,如果約人食飯,食肆的環境,可能更重要。

        所以,不用問我去日本旅行,會否找什麼名店來吃了;過去的經驗,隨便一間,為我都是不錯的美食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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