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工作關係,這陣子陷入性別問題的討論中,愈探討,愈覺得是時代轉移,由群體為主轉向個人主義的過程,混亂當中。
先不探討那些先天後天或信仰等問題,就社會來說,男女之別是一種社會運作的重要機制。不論它是否完全合理,但現況來看,保持這種分別來運作,社會容易得多。這容易不多,不僅是指建制本身,即使為大部分人來說,也是容易一點。
問題是:部分人不符合這種分別時,而這種分別,又賦予價值意義,就令這部分人痛苦。今天的解決的,其實是尊重這部分人,某程度是把男女之別的價意義放下、減低。
舉例來說,當有人性別不安,結果他外表打扮成某個性別,會讓他/她安心,社會就給予他/她這個性別的行政認證,同時社會全面推動獨立洗手間,技術上已經解決了問題。
困難在於:雙方都不容許在技術層面解決問題,雙方都講本質,於是支持多元性別的人,要求把性別分到一百種以上,就是重視每一個個人,但吊詭之處,在於性別之分,如果只是一種社會化的技術,把性別細分到某個程度,就等同沒有分類。這種沒有分類,其實是走向虛無義,不是真的令每一個人都可以更認識自己,反而,每一個人都會變得很花氣力去認識自己的性別。
另一方面,又是把男女之別放在一個至高無上,不可討論的立場,同樣是忽略了男女之分有社會文化的問題,一個人,除了生理上的性別,在文化上、社會上的性別,其實是很複雜。結果,很強調男女之別,只能局限在生物性,對真的討論下去,作用不大。
我覺得,如果大家可以心平氣和,可以縮短混亂時期,大家更快討論出一個較為多人可以接受的取向。可惜,大家動氣甚深,應該還要爭論好長的一段日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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