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是結婚三十周年。自己都覺得難以想像,和太太已經一起生活了三十年。這麼久,那麼短。
過了三十年婚姻生活,我覺得,婚姻最重要不是那些浪漫與激情,而是人單獨不好,需要有另一個人,保持一份張力。不是批評獨身者,但要自己靠自己一路生活下去,危機很大,尤其是高齡化的今天,很容易,就會自己吞噬自己。自己的想法,身旁沒有參照系統,就會不斷循環Loop,變成一個偏執的人。
不是每一個人都如是,也不是每一對夫婦都可以彼此參照,相對來說,有一個人在身邊,另一個人必然會令自己都發現,自己不是唯一智者。
所以,婚姻中的愛,其實就是要用來黏合兩個不同的人。人其實不斷變化,又或說真正的自己,往往是歲月的洗滌下,岩石的輪廓才真正呈現出來。結婚時拍下的樣子,十年後已經人臉全肥,何況思想態度呢?兩個人是動態地前進,好彩是彼此相合,不好彩就有漸次分道的感覺,而要保持這份關係,就是愛了。
回想美好的時光,回想初心。
天主教說婚姻要一生一世,我自己覺得,這不是用來限制人,而是成全。唯有保持這份初心,兩個走在一起的人,才能夠各自成長。確實有不得不分開的個案,我不覺得這樣做是錯,但人在兩個人的親密關係中,洞悉自己是怎樣的一個人,並且一路讓自己變好,而這個彼此扶持、彼此擔待的過程,是痛苦的幸福,幸福的痛苦來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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