獨特尊貴有價值


          瓊瑤自殺離世,遺書基本上就是活夠了,不想在不能自主的情況活下去,所以自決完結生命。

          這是要小心思考的倫理個案,這裡提供思路。

(1)    個別、具體的處境,我們難以代入當事人的情況,完全明白他的選擇原因。故此,瓊瑤的選擇是瓊瑤的選擇,我們只能尊重每個人的抉擇。

(2)    部分人以瓊瑤的選擇,由此推出「人能自主選擇死亡是一種進步」,這就要小心,因為講者究竟想指什麼?如果這句話的意思是「每一個人能自主選擇死亡是一種進步」,就要問,如果瓊瑤不是86歲,而是76歲又如何?6656463626166

大部分人沒有認真的想清楚問題,我估計,肯定瓊瑤的人,往往是指「一個活過了大半人生而又頭腦清楚地決定自己是否活下去的人,應該可以選擇自殺」,甚至可能重點是「活過了大半人生」。換言之,這樣主張的人,某程度上,就是覺得老人應該死。

(3)    「老人應該死」是否進步思考?我自己覺得不是。在資本主義社會裡,「老人應該死」背後往往工具人思緒,好容易就是指向,你沒有生產力就沒有用,你不能在社會裡顯出你的作用,就沒有用。「老人應該死」的危險,正正顯示出社會不把人當做人,視為工具而已的思緒,而我們也感染了這樣的思維,當我沒有工作,不能(各種意義上)生產,回爐就是「進步」。

(4)    瓊瑤的例子正是社會最冷酷的結果。按資料來看,她沒有重病,而她在社會裡,已經是成功的頂尖,用中國傳統說法,既立言又立功,又財務自由,就是因為害性自己不能夠更好,不能光鮮,怕成為人的負累,就放棄生命。

(5)    如果妳肯定瓊瑤的做法,為什麼你覺得一個患上抑鬱症的16歲孩子,放棄生命,是不可以接受呢?「時間已到 生命不會更好/不拖累所愛 也超越病魔/我心翩然自如奔放快樂」,這也可以應用到每一個活在困難的人身上呢。

(6)    我不評個瓊瑤個人的選擇,但我絕對不會認同這做法,因為認同這做法,就是推每一個覺得身無可戀的人,走向死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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