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別的道德判斷好容易,拿一把尺出來,即時分出對錯。但是,如果你想成為一個真正的道德主體,最難過的,是一貫性。
昨晚上課,開始前有小小熱身活動,請同學討論捐血可以否強制,又可否買賣,其中一個同學反對強制,因為「身體是我自己的,身體的一切都應由我自己作主,所以不可以。」
我說:「有道理呀,美國當初容許墮胎,理由與你所說一樣,因為女性有權自主自己的身體。」
還有,政府要求打疫苗,按此原則,你是否接受?
變性、整容,都可以用這原則。
當然,當中還有很多因素要一一討論,正因如此,我們在每一件事上,要做判斷時,都不應覺得自己可以一句到底。
更重要,你要自我審視,如果有些原則,你覺得很重要,它是否在你判斷每一件事上,都把握住相同的標準呢?如果不能墮胎是每一個生命都要保存,你是否反對一般人可以持槍,有否譴責正在進行的種族滅絕,再極端一點,反對開學呢?
好多時候,我們採用原則,都要兼顧到另一個考慮:相稱性,或者我自己當用的口頭禪:程度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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