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人物我

 


Threads上看到一位62歲脆友,患上胰臟癌,決定不治療,把自己生活上的一切關係斬斷,包括放棄婚姻、家庭、親情,自己預備好後事,跟住就去北歐旅行,過自己想過的日子。另一則脆文中,提到自己一生只在乎別人,只為別人而活,到了此刻,決定要為自己而活了。

這位脆友的處境,正是我最近常想的信仰問題:自己和他人的張力。

人要活出自己,但這個自己,是包括自己與其他人的關係。我之為我,不是指我這個身體那麼簡單,而是我在關係網中的「我」。那位脆友的痛苦,即在於一生之中,在這個關係網中付出,卻沒有真的活出自己,因而在病危這時刻,回望一生,都沒有活過,所以就決定斬斷一切關係,來活出自己。

這很值得我們思考:在自己的生活裡,自己,與自己的關係,要如何良性互動呢?我們要活出自己,其實是指在人生經歷中,豐富自己的內涵,進而肯定自己是「獨特、尊貴、有價值」。這三點,獨特就是與他人有極其密切的關係,因為要意識到獨特,無可避免有比較。這不是比賽競爭的意思,而是對照參照的意思。人要意識到自己的獨特性,就要有其他人作參照。

尊貴與有價值可以是內在價值,但在人生歷練中,我們都是在某一程度的人際互動中,內在地建構自己的價值。

因此,在人生路上,要時刻警惕,不要為別人而失去自己的人性尊嚴,但又同時,要不斷建立與他人的連結,才可以讓自己的人性尊嚴圓滿。這是一個高難度且複雜的人生課題,大家共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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